各单位、各部门:
按照学校人事处工作计划,依照《遵义医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<遵义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(试行)>等规定的通知》(遵医院办发【2015】52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范围
我校第三轮事改中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在职在编人员
二、适用文件
具体评审要求按照《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要求执行。
三、工作流程及材料要求
1、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评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,各二级部门做好推荐工作。
2、应聘教师系列岗位填写《遵义医学院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与岗位聘任申报表》(附件1),应聘非教师系列岗位填写《遵义医学院非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与岗位聘任申报表》(附件2),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,a3打印,中缝装订。
3、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交学历学位、工作资历、工作业绩、学术论文、科研成果等评审材料复印件,按照《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分级评审材料规范要求》(附件3)编订目录、装订成册。
4、评审结束后,分级评审结果由人事处统一公示,报学校审批。
四、时间安排
时间安排:相关材料上报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——2018年1月5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。
联 系 人:吴 娅 王春炼
联系电话:28643423 28609555
附件1:遵义医学院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与岗位聘任申报表.doc
附件2:遵义医学院非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与岗位聘任申报表.doc
附件3: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分级评审材料规范要求.doc
遵义医学院人事处
2017年12月13日